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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优秀导学案评选活动的通知

2015年04月16日 10:18:52 访问量:740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教研室(教研科研中心)

  为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,激发广大教师的创作热情,有效发挥各市、县(市、区)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和辐射作用,整合各市、县(市、区)的优质教学资源,实现课程改革的成果和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,经研究决定,组织开展2015年山西省优秀导学案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参加人员:所有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教研员、教师。

  二、参评内容和范围:

  小学、初中、高中所有学科导学案。

  三、评选要求

  ()学科性

  1.依据学科课程标准,参考教科书,重点突出;

  2.三维目标明确、具体、恰当;

  3.符合学生认知规律,指导学生自主学习;

  4.容量适中、难易适度。

  ()人文性

  1.情趣化:富有感情色彩,能表现某种特定的情趣;

  2.生活化:关注学生日常生活,与学生日常生活体验联系密切。

  ()引导性

  1.预习环节:创设情境,给出材料,设计问题,分析解决重点,突破难点,总结规律,习得方法,掌握技巧;

  2.展示环节:汇报展示成果,质疑解惑,运用方法解决问题。

  ()多元性

  1.学习内容有层次性,不同层次的学生学习研究不同层次的问题;

  2.同一问题,多元理解,有独特见解、求异思维。

  ()拓展性

  1.从学生实际出发,适当延伸拓展学习内容;

  2.体现学科特色,学科融合。

  ()启发性:引导学生独立思考,积极探索。

  ()有效性:引导学生主动建构知识,发展思维和能力。

  四、评选方法与奖励办法

  ()本次活动采取网络评选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办法。专家评分占60%,通过省资源平台的网络投票数占20%,导学案的浏览数占10%,下载数占10%。评审专家由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邀请优秀教研员、特级教师等担任,对参评导学案进行匿名评审。

  ()本次活动分高中、初中和小学组,各组分别评出特等奖若干名,一等奖5%,二等奖15%,三等奖30%。特等奖发奖金1万元、一、二等奖发给证书和奖品,三等奖发给证书。

  五、参评方法及时间

  ()每县每组(高中、初中和小学组)参与评选的老师分别不少于10人,每人仅可报一个组别中的一个内容,每篇导学案只能有一个作者署名。

  ()上传的参评资料:

  报名表(见附件)及所选内容的导学案全文的Word文档。

  1.接收作品时间:20154月—20157月底。需在20157月底前将作品上传到山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大赛指定页面(****)

  2.评审时间:20158月—9

  3.奖项公布时间:201510

  ()注意事项

  1.凡涉嫌抄袭一经查出取消参评资格。作者须签名确认报名表中“作者声明与授权”的内容,签名后若“导学案”中发生抄袭侵权等问题,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不签名则不能进入评审程序。

  2.本次活动由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,山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协办。希望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教研室(教研科研中心)高度重视,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。

  3.联系单位: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

  联系人:刘桂云 电话:03515604629

  附件:“2015年山西省优秀导学案评选活动”报名表

  山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教研室

  2015320

 

编辑:王晋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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