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
一、师德 10分
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态度,协作能力及工作水平和公众认同程度,考核办法:分优秀(10分)、称职(8分)、基本称职(6分)和差(4分)四个级别,全体教师集体无记名投票打分。工作中有较大责任事故或违纪行为(如三乱等),师德考核记0分。
二、出勤 20分
请假1天扣1分,旷课1节扣3分,迟到、早退1次扣0.2分,按月结算公示,各月累加乘以20%作为学期出勤考核分数。
说明:教师请假必须自找代课教师,同时扣代课费20元,不自找代课教师,扣代课费30元。迟到早退以签到表为准。教师出勤一月小结公示一次。
三、常规 30分
1、计划 5分
说明:开学一周为计划周,检查各项工作计划,计划合理且按时记5分,迟交1天扣1分。
2、备课,以《常规教学要求》为准绳按月检查,结果分三等打分,一等10分,二等8分,三等6分。
3、批改,以《常规教学要求》为准绳按月检查,结果分三等打分,一等10分,二等8分,三等6分。
4、教研活动 5分
按学科组要求参加活动,缺一次扣2分,集体学习缺一次扣1分。
四、成绩考核 30分
以校均分为准,超过校均分1分加1分,不达校均分1分扣1分。在质检考试中获得前3名加5分,前6名加3分。缺考超过2人,每缺1人扣1分。
五、工作量
1、学科权重×节数,得到的分值为工作量分值。(权重参考:语文1.2,数学1.1,英语1,参加考试的常识0.9,音乐、体育、美术及不参加考试的常识0.7.)
2、科室主任记3分,班主任、教研组长记2分 。
六、其它工作
1、考试 参加一次记1分。考试项目包括校内期考、质检考试、中考、高考等,教师参加考务、监考、阅卷等相关工作都视为参加考试,1次记1分。
2、公开课 按校、片、县、市、省不同级别分别记1、2、3、5、10分。
3、获奖(包括论文论著) 按校、片、县、市、省不同级别分别记1、2、3、5、10分。
4、听课笔记、学习笔记、论文均分3等打分,分别按3、2、1记分。
三中附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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